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果进入体检的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成立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
如果进入考核的人员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各主管部门将考核名单及结果以公函的形式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
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乐清人才网(http://www.yqhr.com.cn/)、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拟引进名单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
1.具体岗位、专业信息、报名邮箱请咨询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2.乐清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577-61882273。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