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崇阳县融媒体中心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面试考生中产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县融媒体中心组织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对考察不合格或弃权者而造成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面试考生中产生。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中国崇阳网和县人社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服务期不低于3年。
补充说明
(一)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及相关证件取得时间截止为报名日期(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及相关证件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7月30日)。
(二)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岗位年龄要求为28周岁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崇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2),及时提供审核材料(报名时未提供则不能享受加分政策,提供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元月13日报名截止时间)。“三支一扶”人员经县人社局“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确认,大学生村官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团县委审核确认,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确认,上述人员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试镜(播音主持)、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核:
1.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2.本单位应聘人员优先;
3.退役军人优先。
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工作防疫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或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m.sdsgwy.com
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所有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招考工作的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7153395324
附件2
崇阳县融媒体中心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
本人 声明 |
我以下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
||||||||||||||||||||||||||||||||
|
报考 单位 |
|
报考 岗位 |
|
岗位专业 |
|
1寸 免冠 彩色 登记 照 |
|||||||||||||||||||||||||||
|
姓名 |
|
身份 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民族 |
|
性别 |
|
政治 面貌 |
|
籍贯 |
|
||||||||||||||||||||||||||
|
学历 |
|
毕业 时间 |
|
所学 专业 |
|
||||||||||||||||||||||||||||
|
学位 |
|
执业资格 |
|
职称 |
|
||||||||||||||||||||||||||||
|
第一学历 |
|
毕业时间及院校 |
|
||||||||||||||||||||||||||||||
|
最高学历 |
|
毕业时间及院校 |
|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移动 电话 |
|
||||||||||||||||||||||||||||||
|
家庭住址 |
|
固定 电话 |
|
||||||||||||||||||||||||||||||
|
个 人 简 历 |
|
||||||||||||||||||||||||||||||||
|
资格审 查意见 |
(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