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考试时间,迟到不允许进入考场。):2021年1月23日,9:00至11:00
笔试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明确。
笔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对报考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进行认真核对。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各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不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各招聘单位应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其他
1.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旁系血亲是相对直系血亲而言的,它指与自己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这些平辈、长辈、晚辈,都是。)或者近姻亲(近姻亲关系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血缘关系。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血缘关系的远近是根据相同的遗传基因的概率来判断的。)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官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声称官方辅导书的都属非法行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各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的,视为自动弃权。
5.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原则上递补一次。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4)。m.sdsgwy.com
其他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望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
024-56888052(望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4-56834006(望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24-56885315(望花区网络新闻宣传中心)
纪律监督电话:024-56880005
| 附件2 | |||||||||||||||||||||
| 2020年抚顺市望花区所属事业单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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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姓名(汉语拼音) | 照 片 | |||||||||||||||||||
| 身份证号码 | |||||||||||||||||||||
| 出生日期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 户口所在地 | 学历 | 学位 | 所 学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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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院校 | 手机 | ||||||||||||||||||||
| 毕业时间 | 座机 | ||||||||||||||||||||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
| 从业(执业) 资格证书 |
专业技术 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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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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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提交的信息资料真实、准确,报考人员要与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核实,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进行了报名,将无条件服从招考部门做出的考试成绩无效、不能进入面试的决定。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 报名确认 | 两个联系电话是否填写,其他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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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本人签名: | 工作人员: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注:以上各栏由报考人员用钢笔、黑色签字笔填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