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时间(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考试时间,迟到不允许进入考场。):2020年12月10日9:00至11:00,共120分钟。
3、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未携带《笔试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特殊原因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考试结束必须到考点办公室照像备查,拒不照像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5、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职业能力测试是通过某些测试来预测下某人的职业定位以及适合的职业类型还有性格之类。一般这属于一种倾向性的测试又称之为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公文写作等。
6、请考生于12月11日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
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时间:2020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 9:00 至11:30和13:30 至17:00。地点:保定人才大厦一楼大厅(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东二环与七一路交口东南角。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7路、客运中心乘56路、市内乘29路等,东二环七一路口下车)。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职位一览表》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另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同其他资料一并交资格复审人员。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不能或不能真实提供者,取消后续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面试
(一)面试方法和组织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按零分处理。
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考试成绩、不进入此后体检等程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6日(周三);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笔试、面试成绩合成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1、根据报考职位,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所报考的学历层次高的、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的。
面试结束后,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2、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
3、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核)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主要考察拟任(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并取消聘用资格。
确定人选与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信息。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官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声称官方辅导书的都属非法行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
(四)为做好招聘程序中的笔试、面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确保招聘工作平稳、安全、顺利,按照考生防疫须知严格落实防疫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0312-3089413(市委组织部)
0312-5062704(市纪委监委)
| 附件2 | ||||||
| 报名资格复审表 |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小二寸 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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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 户籍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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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间 | 联系 电话1 |
联系 电话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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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育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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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 教育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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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经历年限 | 身份证号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报考单位及职位 | 职位代码 | |||||
| 学习 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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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 主要 成员 |
姓名 | 称谓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本人 承诺 |
本人承诺所填信息全部属实,若有虚假,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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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单位意见(机关事业人员填写) | 经审核,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同意报考。 (盖章) 单位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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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奖惩、特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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