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根据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商议后报县人社局研究确定并报湘西州人社局备案。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考试方式
岗位代码为001、002、003、004的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岗位代码为005、006的岗位考试方式为单独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方式进行,考试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
(六)笔试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
(正常上班时间)。
2、准考证发放地点: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3、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2日。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不会轻易改变,如有改变会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详见准考证。
4、笔试科目:岗位代码为001、002、003、005、006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分值100分;岗位代码为004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执法执勤实务知识》两科,每科分值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执法执勤实务知识》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具体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另行适时发布于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考生凭原《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面试公告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2、面试对象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2:1比例依次确定。如末位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分别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执法执勤实务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再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综合成绩合成
1、笔试加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2、单独笔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九)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办法:
1笔试加面试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对象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总成绩又相同,分别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执法执勤实务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单独笔试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对象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面试的办法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上述体检对象确定办法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适时发布于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在湘西自治州人社局网站及永顺县人民政府等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备案登记及聘用为国家正式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对象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该岗位不在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435223345。
2、对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人事管理规定。
六、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湘西州人社局、永顺县人民政府的官方网站查看发布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须自备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现场测量体温。若现场出现不明原因的体温超过37.3°或健康码为非绿码,应事先报告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3.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凡假借人社部门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人社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简章由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522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