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0年11月10日前在云南省药品监管政务网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到应聘人员本人报名缴费银行卡内。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云南省药品监管政务网通知公告栏公布,成绩公布后3天内(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药品监督管理相关法规、政策)水平。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依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1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中学阶段以后的完整学历、学位及教育部认证报告;
(1)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和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2)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国外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指盖有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等原件;
5.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等额面试的,要求分数为80分以上。
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云南省药品监管政务网另行公告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将在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云南省药品监管政务网另行公告通知。
(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同步审核拟聘用对象个人档案、违法违规情况记录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七)聘用
对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药品监管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
在体检、考察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招聘职位数,在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递补一次。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旁系血亲是相对直系血亲而言的,它指与自己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这些平辈、长辈、晚辈,都是。)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受省纪委省监委派驻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和省药品监管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官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声称官方辅导书的都属非法行为。),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九、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0871-63168130
2. 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0871-64127792
3. 云南省药品评价中心:0871- 68311767
4. 云南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0871-63111210
5. 云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中心:0871-68391349
6. 云南省人才市场:0871-63611612
(二)监督电话:0871-68571843
(三)云南省药品监管局政务网址:http://mpa.yn.gov.cn/
(四)云南人才网网址:www.ynh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