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加分
1.在与报考岗位相同的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的,提供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笔试成绩加2分;
2.被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单位授予“先进、优秀教师”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3分;
3.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考试报名系统提报相关证明材料,并于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提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每日早晚两次测量体温,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外出。确需外出的,落实好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措施。遇有体温异常或其他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
(二)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近期全国疫情发展变化形势和青海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凡报名时在“报名时居住的地区”一栏填报的地址为省外的考生,参加玉树州招聘临聘教师考试时均须提供考前7天内由青海省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报名时居住的地区”填报地址为省内的考生,如报名后、考试前有省外旅居史的,也须提供省内核酸检测医疗机构考前7天内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须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2只。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除查验考生身份等需要外,无特殊原因不得摘下口罩。
(四)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和进入考场后,均须接受体温监测,体温异常或健康码为“黄码”者,经考点工作人员确认,可在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在考试前应签署《2020年玉树市面向全省(玉树州)公开招聘初中临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及考生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收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考生参考期间必须服从考点所在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七、咨询服务
1.用人单位
玉树市教育局人事科:0976-8818819
2.考试报名单位
青海青越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0971-6337153
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省投资集团大厦6楼)
3.报名网址
昆仑英才网电脑端(www.klycw.cn)
4.公示公众号
考试所有程序将在玉树市教育公众号、青海直聘公众号、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公告/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