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区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五批)2020年招聘20名人员

发布时间: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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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体检与公示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

1、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考察组需对考察人选做出全面、详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察人选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由市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此通知书办理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由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在淄博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7870292

监督电话:0533-7870160m.sdsgwy.com

淄博经济开区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五批)2020年招聘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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