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将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四)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由凌源市教育局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五)考察
凌源市教育局、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岗位选择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考生进行选岗,报考相同招聘岗位的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如出现并列情况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在选择岗位后,个人弃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岗,将不再补录。
(八)聘用
凌源市教育局将对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定聘用合同,招聘的教师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满五年服务期后方可流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前须签订《“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签订1年试用期合同,1年内未获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聘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若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未满五年服务期限出现流动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所产生的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官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声称官方辅导书的都属非法行为。),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3.考生报名时须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安全距离,凡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前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需按《凌源市2020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附件5)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招考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领导小组商定解决。
咨询电话:凌源市教育局人事科0421-6991035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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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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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2020年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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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点代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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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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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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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代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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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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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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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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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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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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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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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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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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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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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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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代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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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教师资格时间 |
年 |
招聘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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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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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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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单位工作或学习 |
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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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后附“代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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