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按各岗位学科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学科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大名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大名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及未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流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程序的时间安排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公开招聘教师防控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五)未尽事宜由大名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各环节起止时间适当调整。坚持招聘政策、计划、资格条件、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和聘用结果公开,招聘程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10-6512388(大名县监察委)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