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体检
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该学段同科目面试实考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别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统一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58号)以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和复检费均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及结果在“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十、考察、公示
(一)考察
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已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财政全额和差额拨款)工作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以及在岗的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
7.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
8.截止2020年8月20日前未能提供毕业档案的。
9.2015年以来报考平坝区教师招聘考试进入体检、政审及录用环节后放弃的人员。
10.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公示
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列入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天。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和科技局下文聘用,并报市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和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办法执行。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备案。
聘用人员在所报考单位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服务期间一律不准调出平坝区外;服务期内提出辞职的,按未服务年数每年支付1万元违约金。
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考生,在规定时间(2021年8月31日)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纪律及相关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二)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及时阅览网上公布信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作好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扫健康码、出具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应工作。具体要求按贵州省最新规定执行。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扫“贵州健康码”,无健康绿码者一律不允许进入考点。
本实施方案由平坝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34226980(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m.sdsgwy.com
监督电话:0851—34612308(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党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