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综合测试:
1.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
2.综合测试:由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小的单位可进行合并后统一进行测试)根据初审合格人员数量采取“笔试(50分)+专业技能测试(50分)”或“专业技能测试(100分)”的方式进行。
3.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岗位需求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4.教育局根据成绩排名可推荐部分富余人员到岗位需求未完成的单位进行二次综合测试。
(四)公示:
综合测试成绩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须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对空缺的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教育局安排进行政审工作。
(七)聘用程序:
1.政审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三年),试用期为4个月。
2.录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教师、校医月工资3200元(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1200元)、保育员月工资3000元(其中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1200元);取暖降温费1830元。试用期满后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保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合同。
3.录用人员原则上三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违约金8000元)。
4.录用人员人事档案由区教育局托管。
咨询电话:029-86918164(工作日)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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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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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陵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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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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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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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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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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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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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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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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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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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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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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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历按时间段由高中填写至今 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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