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聘用
1.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人选均通过郧西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郧西在线等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人事统一管理。首个聘期为五年,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底前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解除聘用合同。
2.对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对考察合格者,由县教育局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统一组织考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聘。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防疫要求
在招聘过程中,要落实好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强化各项防疫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报名、笔试、面试等场所进行全方位的消杀,排查工作人员及考生健康状况,配备防疫物资。对需进入报名、笔试、面试现场的人员,由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在正确佩戴口罩、有序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绿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后进入现场,并保持人员间隔1.5米以上,不聚集。
考生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主动出具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组织实施
县成立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成员单位的郧西县高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整个招聘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除制卷、阅卷绝对保密外,其它事项一律实行“四公开一监督”,即:招聘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公开,考试分数公开,聘用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新闻媒体的监督。对在参加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经查实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本次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咨询电话: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6225778
郧西县教育局0719-6221305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