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与考核
1.辅导员岗位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含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2,保留一位小数。笔试科目、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保留一位小数,及格分数线为60分。
应聘者可登陆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查询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面试安排。
2.专业技术辅助岗位
采用笔试(含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2,保留一位小数。笔试科目、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2)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①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保留一位小数,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能测试。
②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保留一位小数,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科目、大纲等相关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3.成绩核算
(1)辅导员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专业技术辅助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4.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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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3766266,联系人:刘老师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