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由本人书面向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所有应考试环节并取得有效成绩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3368388;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7-3365569。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