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确定初步人选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人员,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5人及以上的需增加笔试环节,不达5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引进岗位名额1:4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形式为闭卷,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
参加笔试人员携带《笔试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同一岗位设置人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被确定的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面试成立5人评委小组,评委聘请要通过组织程序从异地产生。
报考教师岗位的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按所报岗位学科自备课题面对评委讲课10分钟。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面试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制,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笔试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后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直接进入面试的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需求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3.组织考察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经代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后,按1: 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考核人选,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
(1)审核考察考核人选档案。
(2)考察了解:征求考察人选所在社区意见,走访亲戚朋友、家访等进行谈话了解;外地在职人员,到所在单位与领导班子成员、本科室同志谈话了解人选表现情况。参照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工作业绩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突出考察人选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和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进行民主测评。
(3)与考察考核人选进行谈话了解。
(4)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察考核资格:发现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发现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发现个人真实信息或档案信息不符合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因考察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人选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http://m.sdsgwy.com/
引才咨询电话:0350—5220686
监督电话:0350—5223027
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代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中共代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0年5月6日
附件2
代县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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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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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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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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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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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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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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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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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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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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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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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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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 历 学 位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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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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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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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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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认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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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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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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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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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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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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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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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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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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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报岗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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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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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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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及 主要 社会 关系 |
称 谓 |
姓 名 |
年 龄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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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承 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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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初审 情况 |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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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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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栏:比如,1990年7月,则填写为1990.07;
2.“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等;
3.“籍贯”栏:填写到县(区),如山西省××县
4.“学历”栏:只填写最高学历;
5.“学位”栏:只填写最高学位;
6.“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栏:只填写最高学历证书编号、最高学位证书编号;
7.“教育部认证号”栏:仅海外留学人员填写,完整填写如“教留服认×[20××]×号”;
8.“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栏:填写内容与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内容一致;
9. “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栏仅限有工作单位人员填写;
10.“学习经历”栏:自高中起填写;
11.“工作经历”栏:按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岗位、担任职务顺序填写;
12.“称谓”栏:未婚人员填写父母、兄弟姐妹;已婚人员填写父母、配偶、子女等;
13.此表需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