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由各招聘学校自行安排
考试考核地点:由各招聘学校自行组织
考试考核方式:采用面谈和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考核内容包括:学校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基础业务知识、心理健康知识、普通话和基本体能素质等内容,并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四)录用前考察
招聘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录用前考察,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六)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录取人员上岗后因事离职,则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http://m.sdsgwy.com/
(七)聘用
1、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聘用,招聘学校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如本次招聘时间截止后,所需人员仍招不满,则以本公告的相关条款为条件补招,继续接受报名,直到招满为止。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学校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桂政办[2010]95号)文件开展招聘和管理工作,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