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工作
(一)体检方式
根据与考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跟踪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相关要求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印发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被告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体检实施机关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申请的,可视为自动放弃。经复检仍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办法
人社部门根据体检合格人选按1:1比例初步拟定进入考察人选,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察工作须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主要考察应聘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再一次进行复查。如考察中发现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或出现考察结论定性为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778—7213685。m.sdsgwy.com
| 南丹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 |||||||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 籍 贯 | 政治面貌 | 健康状况 | |||||
| 民 族 | 学 历 | 学 位 | |||||
| 职位序号 | 职 称 | 毕业时间 | |||||
| 报考单位及职位 | |||||||
| 家庭地址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 |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
| 个人简历 | |||||||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关系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报考人承诺签字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承诺人(本人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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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 单位 初审 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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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 部门 审查 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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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区)人 社部门 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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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
| 说明:1.本表填报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各留一份; 2.本表仅限于事业单位招聘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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