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法律法规、职业能力测试等。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0人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试人员名单;10人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监委、县教体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资格复审小组,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明(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携带与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的《肥西县县直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1)。
属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书。
属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与复印件。
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或公安系统内部警务辅助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组织人社、公安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体能测试人员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
(五)体能测试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不列入合成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实施。体能测试为:男子1000米跑(合格≤4′25″)、女子800米跑(合格≤4′20″),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出现入围面试人员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一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处理、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某一岗位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http://m.sdsgwy.com/
咨询电话:0551-66271036(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监委)
考务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
肥西县县直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
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肥西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根据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我自愿报考此次肥西县2019年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考试,自愿应聘本批工作人员。自觉维护招聘秩序,珍惜公共资源,对个人应聘行为负责,若进入体检、考察和公示入职程序,则信守承诺不擅自放弃资格。
二、自觉遵守肥西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公开招聘期间联系畅通。
三、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如报名序号),自行妥善保管。
四、我保证符合招考公告及招考计划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时 间: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
的相关处理措施
一、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或未准确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E-mail地址),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可能造成的无法知晓笔试成绩、无法进行考察、体检或录用等的相关后果。
二、肥西县招考部门建立县公开招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并与县直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享。凡进入体检、考察和公示入职程序未经招考部门同意,擅自放弃资格的;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实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参加肥西县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三、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处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登记为填报虚假信息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建议原单位予以相应处分。对判定为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肥西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凡填报了影响审核结果的且与真实信息不一致的信息,一律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按违背诚信原则处理。
五、虽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规定或要求,由考生自觉遵守,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的,一经查实,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以上信息已阅知。
考生签名: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