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选岗
报考罗塘街道社区及三水街道社区岗位且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选岗通知书》;报考其他岗位且体检合格人员,按报名时所报的岗位上岗。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的,现场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对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骤。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姜堰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的,从该职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与实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经岗前培训后,安排至相关单位工作。受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放弃聘用。
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212497
监督电话:0523-88101647http://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