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推进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把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下更大决心、用更大力气、采取更有效措施,务求取得实效,真正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实行差别化能源价格政策。全面实施建设项目能耗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强制性能效标准,严格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重点耗能设备、重点产品单耗的节能管理。积极推进“十大节能工程”项目,创新节能技术,推广节能产品。在全社会增强节能意识,普及节能知识,形成节能的良好风气。完善能源统计和发布制度,实行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积极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坚持重治本、重机制、重实效,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推进实施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积极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加大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污染整治力度。落实国家“上大压小”措施,发展高效清洁发电机组,关闭南市电厂。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继续推进生态绿化建设。以建设现代化生态岛为目标,加快崇明岛生态建设。
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土地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强土地执法,强化土地管理责任约束和追究制度,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化供地结构,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深化完善“批项目、核土地”制度,加强项目用地预审和后评估。完善土地出让公开招标、挂牌、拍卖制度,推进工业用地的市场化配置。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推进产业用地二次开发,切实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调整土地收益分配机制,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实行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管理。
(四)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
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全力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城市管理,为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供更坚强支撑。
继续推进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正处于攻坚阶段,要确保安全、确保质量、确保进度。加快洋山深水港区后续工程建设,发挥好洋山保税港区的政策效应,完善江海、海铁等集装箱集疏运系统,加快发展水水中转,进一步提升国际中转功能,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再上新台阶。基本建成浦东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加快推进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和虹桥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航空枢纽功能,完成上海航空枢纽建设第一阶段目标。全力以赴加快轨道交通基本网络建设,建成轨道交通6号线、8号线和9号线一期工程,确保实现网络化安全运营。继续加快高速公路网建设。加强内河航道规划和建设。加快建设上海长江隧桥工程和一批黄浦江越江通道。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路网系统,推进外滩地区综合交通改造,加快交通换乘枢纽建设。推进城域无线宽带接入网、数字电视接入网、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等一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建设青草沙水源地工程。加快推进液化天然气项目等能源建设。加大电网建设力度,确保城市电力供应。
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借助信息化手段,依托网格化平台,促进资源优化整合,切实解决一些城市管理顽症,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大力实施“公交优先”交通发展战略,继续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提高公交服务水平,逐步降低市民的公交出行成本。切实加强交通管理,认真做好交通排堵保畅工作。大力推进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加强物业管理,加大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力度。深化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管理和执法。加强地下空间规划与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加快应急预案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全面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做好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工作。更加重视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完善保护体制机制,切实保护好上海历史文化遗产。坚持从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控制动迁总量、确保重点,进一步完善旧区改造模式,积极稳妥推进旧区改造。加快黄浦江两岸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开发,进一步优化滨江功能和人文环境。
(五)深入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开放促发展,坚定不移地高举浦东开发开放的旗帜,稳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继续保持改革开放的先发效应。
加快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继续围绕“三个着力”,突出重点,先行先试,力争不断取得新突破,充分发挥浦东在加快实现“四个率先”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加快建设“四个中心”中的核心功能作用。落实赋予浦东新区的更大发展自主权。率先深化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行政问责、效能评估、效能投诉、电子监察等制度,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继续推进金融创新、风险投资、口岸管理等改革试点,加快与国际规范相衔接,着力转变经济运行方式。加强城乡统筹发展,在浦东率先实行城乡教育、医疗管理体制并轨,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机制,着力改变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
以提高竞争力和控制力为重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严格产权交易和股权转让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设,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管理。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
继续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造,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进一步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为各种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资本、技术、人才、产权等全国性、区域性要素市场,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力发展市场中介服务体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金融证券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和传销等行为。加强食品、餐饮卫生等市场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继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信用产品的广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