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十一五”期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发展与和谐为主题,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确保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综合经济实力再上一个新台阶;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明显降低;特色产业不断壮大,特色经济在全国的地位不断提升;重要生态保护区和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总体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城镇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基本解决温饱,城乡居民生活明显改善;科技创新能力增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科技攻关取得突破;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农牧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取得新进展。
主要预期调控指标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以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达到250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8‰以内。
实现“十一五”的奋斗目标,政府工作要按照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总要求,坚持把握好以下着力点:坚持又快又好发展,保持较快发展速度,着力扩大经济总量,不断增强发展后劲,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推进经济社会的新跨越。坚持科技进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把经济增长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注重质量效益的基础之上。坚持“五个统筹”,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区域以及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坚持改革开放,不断破除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广泛吸引国内外资金、技术和人才,以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在更宽的领域投资创业,增强发展活力,拓展发展空间。 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政府工作的首位,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放手让人民群众创业兴业、改善生活,促进社会和谐与人的全面发展。
三、“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政府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八项任务。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牧业整体素质和农牧民收入水平
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领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坚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与激发农牧区内部活力相结合,加快农牧区经济发展与促进农牧区社会进步相结合,遵循客观规律与尊重农牧民意愿相结合,推动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加快发展农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确保实现农牧民增收目标。
加强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贯彻“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加大政府对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牧区的范围,有效解决农牧民最急需、事关农牧区长远发展的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制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示范引导,鼓励农牧民对直接受益的公益设施投工投劳,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重点是加强农田水利、人工草地、草场围栏、暖棚等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使农牧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加快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农村牧区安全饮用水普及率五年达到80%。抓好农村电网延伸及送电进村入户工程,因地制宜地发展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替代能源。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达深度和技术等级,行政村通油路比重达到40%。进一步加快农村牧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广播电视、通讯设施建设。
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坚持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调整农牧业生产结构和品种结构,加快农牧业科技进步,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转变农牧业增长方式,提高农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充分利用高原冷凉气候,发挥种植业比较优势,做大马铃薯,做强油菜,做优中藏药材,推进制种业发展,稳步发展花卉、食用菌生产,扩大无公害绿色产品生产规模。抓好畜种、品种改良,加强设施畜牧业和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发展农区畜牧业,大力发展现代高效畜牧业,稳步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饲草饲料业。保护好江河湖泊水域的渔业资源,积极利用水库资源发展冷水养殖业。加强经济林、速生用材林建设,大力开发林下产业。
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健全农牧区社会服务体系。以农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为重点,积极培育发展一批农畜产品加工、运输、营销龙头企业和产业化经营组织。紧紧围绕牛羊肉加工、乳业、沙棘等保健品、马铃薯等农产品加工、中藏药、藏毯等主导产业,做大做强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加工型龙头企业,提升加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到2010年,全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25%以上。积极发展订单农牧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农牧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连接关系。健全农畜产品科技推广、质量标准、检疫检测和认证体系,加强农技、农资、农机、气象、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等服务站点建设,增强综合配套服务功能。支持发展股份制、合作制、个体私营等各类农村牧区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大力培养农村牧区各种带头人和经济人队伍,完善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开拓市场的能力。
拓展增收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实施好百万农牧民培训“阳光”工程,强化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培育新型农牧民,提高创业能力。优化务工环境,疏通就业渠道,加强劳务输出的信息服务和就业指导,坚持季节性转移与长期转移相结合,有计划地组织农民工外出务工,促进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向城镇有序流动。力争“十一五”期间培训农牧民 100万人次,到2010年输出农牧区富余劳动力100万人次。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坚持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并重,创新扶贫模式,抓好扶贫资金和各类资金的匹配使用,落实好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等措施,搞好定点扶贫、教育扶贫、卫生扶贫和对口支援,做到扶贫规划、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科技服务、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到2010年,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基本解决温饱。
(二)实施资源转换战略,壮大和提升特色产业
实施资源转换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是我省转变工业增长方式、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根本途径。要加快优势资源的综合开发、有效配置、循环利用,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融合,推动资源开发由量的扩张向资源转换质的飞跃转变,发展和提升既具有青海特色又具有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