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加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继续推进政企、政资、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健全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推进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行政法制和经济法制建设,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对行政管理权力的监督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推行政务公开。探索省直管县的管理体制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法制教育,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以提高竞争力为目标,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新三年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引进战略合作伙伴。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继续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规范改制行为和产权交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十一五”末,非公有制经济占全省经济的比重达到50%。
推进地方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增收机制,提高公共财政保障水平。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公共事业的支持力度。完善省对下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各地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县乡财政供给能力。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地方税制改革,巩固完善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大力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继续抓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积极防范金融风险。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产权、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的发展,重点抓好经营性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土地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交易市场,积极培育专业市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诚信云南建设。
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牢固树立以大开放促大发展的意识,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扩大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服务贸易产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的商品出口,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短缺资源,完善大宗商品进出口协调机制。加强口岸建设,改善通关条件。“十一五”期间,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2%。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加强对外资产业投向的引导,发挥工商联、侨联等的作用,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不断提高吸收利用外资的能力。
深入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实施南向互利合作战略,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走出去”,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全面推进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不断深化孟中印缅地区经济合作,与周边国家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区域合作机制。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合作,不断推进与西南各省市区的合作,继续搞好滇沪对口帮扶和省院、省校合作,力争引进省外到位资金比“十五”翻一番。统筹国际国内区域合作,强化云南连接国内外市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八)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平安和谐云南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各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使全省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各级政府要依法接受人大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完善政府法制体系。继续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强化公务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政务公开,发展基层民主,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工作,为困难人群提供法律援助。加强,搞好“五五”普法教育。
加强民族团结。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的根本保障,加大投入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强化对人口较少民族和“直过区”民族的重点扶持。深入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充分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中小企业,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边远贫困地区和基层工作,做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努力创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城乡劳动力有序流动。各类企业都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新增城镇就业1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00万人。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保险费征收立法步伐,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认真解决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扩大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帮助灾区、贫困地区和城镇低收入人群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妥善安置工程移民。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和慈善事业。
合理调节收入分配。进一步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规范收入分配制度,依法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有效调节过高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注重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
建设平安云南。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各类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及时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渗透和破坏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严格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消防、食品等领域的安全监管,严密防范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强化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大力发展替代经济,促进与周边国家的禁毒合作,坚决遏制毒品和艾滋病蔓延的势头。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