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进生态省建设,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进一步提高生态省建设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打造最宜人居的环境特色,逐步把海南建设成为气候宜人、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生活舒适的宜居地区,成为全国人民心目中理想的“第二居住地”。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重点水源、重点海域等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重点保护,逐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突出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大力推进浆纸林、“三边”防护林等重点林业建设工程,到“十一五”期末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切实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积极防治工业污染,有效控制生活污染,进一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集中财力重点防治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等重点流域的水污染。在完善海口、三亚等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的基础上,新建22个污水处理厂,建成覆盖全省的6个区域性垃圾处理基地和一批垃圾处理站(点),提高全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建立节约型的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镇建设模式。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建立和完善峰谷、丰枯电价和可中断电价补偿制度,严格控制审批高能耗项目。积极推进水价和水资源费改革,形成计量取水、超量加价机制,推广节水技术,鼓励中水回用。依法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和天然林地,严格开发建设的规划管理,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大幅度降低生产环节的原材料消耗。制定和实施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资源再利用政策,推动工业“三废”和生活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积极利用太阳能和风能。抓好新型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和落后生产能力淘汰三个环节,促进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
七、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
加快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培育壮大特色经济板块,加快城镇化进程,是统筹区域发展的战略任务。必须搞好规划,制定和实施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加大投入,力求取得新的突破。
推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十一五”期间,我省将组织200多个重点项目、500多亿元建设资金集中投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经济,振兴社会事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发展条件。在建成屯昌至海口高等级公路的同时,完善市县和农场出口路、旅游区出口路,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力度,进一步改善中部山区交通运输条件。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兴建一批城镇供水设施,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特色经济。积极扩大竹藤、花卉、热带瓜果、南药、黎苗织锦等特色产品生产,加快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和水电经济。有计划、高质量开发建设五指山生态旅游区、尖峰岭生态旅游区、七仙岭温泉度假旅游区、南丽湖旅游区等。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统筹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加快发展的长效机制。用足用好民族自治地方政策和国家西部开发政策,健全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扶持机制,完善“三集中”扶贫和“联手扶贫”机制,形成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投入持续增加、项目持续增多、活力持续增强、发展持续加快的局面。
积极培育海南特色经济板块。以海口为中心构建琼北综合经济区,统一规划建设琼北区域的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以三亚为中心打造琼南旅游经济圈,整合琼南区域旅游资源,科学布局景区景点和旅游线路,形成辐射中部、带动东西两翼旅游发展的新格局。突出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战略地位,重点发展好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老城开发区、临高金牌开发区、昌江工业区、东方化工城和三亚梅山产业园等园区,壮大“西部工业走廊”,带动市县发展配套产业。发挥东部沿海市县资源优势,发展壮大海洋渔业、热带高效农业和滨海旅游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设东部沿海经济带。切实保护好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公益林,积极发展经济林、生态旅游等特色经济,加快发展中部生态经济区。
加快城镇化进程。力争到2010年全省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50%。实施中心城市优先发展战略。把海口市发展成为辐射带动全省的中心城市,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功能,充分发挥其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的作用。围绕建设亚洲一流、世界知名旅游度假目的地的目标,把三亚市建设成为带动琼南发展的南部中心城市。逐步把儋州(洋浦)、琼海培育成为琼西和琼东的区域性经济中心。进一步强化市县中心城镇的作用,逐步将其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功能较为完善的小城市,成为次区域性经济中心。每个市县选择2~3个发展基础较好的建制镇作为重点镇和示范镇来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南洋热带建筑风格的城镇特色。
八、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努力构建和谐海南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继续实施科教兴琼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积极发展社会事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快构建和谐海南。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继续巩固和发展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积极发展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办学,力争“十一五”期间在城市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基本普及高中教育,建设一批教育强市(县)。推进省直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整合资源,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支持省重点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着力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争取有1所大学进入“211”工程行列。积极推进桂林洋高校新区建设。鼓励和支持继续教育,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大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继续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行校长和教师考核上岗制度。组织城镇优秀教师和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任教,切实解决不合格教师上岗问题,提高我省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
加大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强科技自主创新主体建设。切实建设好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鼓励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共建科研平台;大力引进国内外研发机构;支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儋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建设。围绕培育支柱产业、壮大优势产业的战略需求开展科技攻关。优先组织开发能源、资源、环境、农业、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等关键领域的重大技术。完善科技推广、科学普及机制。创新科技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实用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加强科技培训,普遍提高劳动者科技素质和劳动技能。积极推动理论创新,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哲学和社会科学。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集中资金建设一批重点医疗机构。把省人民医院建设成为具有较高水平的全省医疗中心,在三亚建设南部医疗中心,把琼海、儋州、东方市人民医院和省第二人民医院建成区域性医疗中心。新建省肿瘤医院、省心血管医院、省传染病医院。改建提高一批重点中医院。加快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使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覆盖到全体城镇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