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壮大整体经济实力
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做大做强省会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培育多层次的经济增长中心,形成更为合理的产业分工和空间布局。
进一步推进以长株潭为龙头的“一点一线”地区率先发展。坚持发展目标不动摇,扶持政策不改变,支持力度不减弱,继续集中资源和各类生产要素,提升优势地区发展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加大长株潭经济一体化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力度,努力建成全省高新技术研发区、先进制造业成长区、大型企业集聚区和战略投资者合作区,把长株潭建设成为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城市群和经济增长极。力争“十一五”期间,“一点一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以上,期末总量占全省的比重达到70%,长株潭3市达40%以上。
加快湘西地区的开放开发。抓紧制定湘西开发滚动规划,加大政策、资金、产业、人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不断改善湘西地区发展条件,稳步提高湘西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突出产业发展,集中力量发展农产品加工、中医药、竹木、水电、旅游等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完善交通网络,加大对城建、电网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开发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继续做好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工作。
着力培植和发展新的经济增长带。引导洛湛铁路、潭邵和长常张等高速公路沿线地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提升、发展环境改善、经济增长加速的有利条件,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发展基础。积极吸纳沿海企业内移,逐步布局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工程,大力发展资源深加工、农产品生产及加工、旅游等特色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质量,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为全省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依托现有资源,发展特色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开放型经济和劳务经济,注重培育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旅游业;放开投资领域,鼓励各类人才到基层创业,努力形成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坚持城镇建设、市场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相结合,完善城镇功能,引导各类企业向县域工业园区集中。认真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支持发展一批经济强县。
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始终坚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提高城镇带动区域发展的综合承载能力、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发挥城镇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保护城市文化生态,注重城市特色,建立和完善城镇管理制度,推进户籍、土地、公共服务等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城镇集聚产业、凝集商机、繁荣市场、吸纳就业。力争201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
八、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继续改善人民生活
坚持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努力促进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完善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素质,努力把人口大省转变为人力资源大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教学内容,将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在教学活动中,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继续优化中小学布局,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加大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投入,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促进农村普通、职业、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稳步发展高等教育,突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资助体系。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低收入群众的子女就学困难,基本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因贫辍学的问题。
大力实施科教兴湘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认真组织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多渠道增加投入,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实现经济增长从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向更多依靠科技进步转变。继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促进产学研结合,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形成激励科技创新的长效机制。实施一批能带动全省的重大技术工程,在生命、医学等高科技领域超前部署。依托科技园区,建设一批以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为重点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发展一批专业化程度高、特色鲜明的科技孵化器基地。加强科技人才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农技实用人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健全人才激励制度,充分利用好人才资源,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