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坚持“多予少取放活”,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全面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畜牧水产业比重,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的核心任务,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和农村信息化水平,健全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建立农村基层管理新体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三农”社会化服务新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和市场建设,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提高农业的市场化和组织化程度。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强化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进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培育新型农民。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加强乡村建设的规划和引导,加快路网、供电、通讯、给排水、沼气、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三)推进东向发展,加快经济国际化进程
实施东向发展战略,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分享区域合作和国际分工利益,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
加速融入长江三角洲经济区。推-进体制接轨,在行政审批、投资创业等方面,实行更加务实灵活的政策,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合作机制。拓宽东向通道,形成与长江三角洲一体化的快速交通网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市场融合,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承接产业转移,把我省建成长江三角洲加工制造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政策引导,支持沿江、毗邻苏浙等有条地区率先融入、率先突破。同时,继续扩大与其它地区的交流和合作。
着力提高经济外向度。坚持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并重,把招商引资与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更好地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利用外资步伐,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优秀人才,力争在引进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上取得新突破。办好各类开发园区,推进国家级开发区扩充和省级开发区升级,提高产业整体承接水平。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力争把我省建成全国重要的新兴出口加工区。重视做好进口工作。促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扩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四)壮大中心城市,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相互促进,着力改变我省中心城市规模偏小、实力偏弱的状况,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带动全省经济加快发展。
加快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建设。提升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强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以建设滨湖型现代化大城市为方向,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提升合肥首位度,构筑省会经济圈。以发展重化工业、建设产业密集带为重点,推动沿江城市联动发展和跨江发展,构建以“马芜铜宜”为重点的沿江城市群。以“两淮一蚌”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煤电化、农产品加工业、生物质能源和材料产业,推动皖北地区加快发展。以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强化黄山旅游中心城市功能,壮大旅游支柱产业,提升皖南地区开发开放水平。加大对大别山区和江淮分水岭地区的扶持力度,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振兴县域经济。以工业化为核心,以县城和中心镇建设为重点,统筹城乡产业布局,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形成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完善县级管理体制,赋予县级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有条件的县(市)实行省直管县试点。建设一批经济强县,力争有的县进入全国百强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