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在8月6日上午9:00时。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考生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名单预计将于8月6日公布。
(五)资格审查
时间初定在8月7日,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的资格审查名单。综合成绩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70%和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审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等(详见“附件2”),审查通过后,公布进入体检名单。若资格审查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时间初定在8月中旬,体检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初次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由本人负责承担复查体检费用)。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时间初定在8月下旬,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广州南沙公共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与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签订3年服务期的劳动合同。
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报考资格审查及体检的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的薪酬待遇参照南沙区内同等级别在编教师的标准核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三)被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3年服务期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每年考核一次,两年考核基本合格或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发生严重教育事故,即时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