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下列哪一情形,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内?( )
A.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拒绝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
D.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的罚款决定
【解析】C。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1条第2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06.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属于行政裁决的是( )
A.深圳仲裁委员会对民事纠纷的仲裁
B.山西省人民政府对污染环境企业的限期治理决定
C.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履行聘任合同争议的裁决
D.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某专利权无效
【解析】D。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裁决的种类有:土地使用权争议裁决、城市房屋拆迁裁决、专利权纠纷裁决等。
107.按照《律师法》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04年7月初,张某向省司法厅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厅的正确做法是( )
A.依据《律师法》,在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B.依据《行政许可法》,在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C.因法律关于期限的规定不一致,报请全国会裁决后再作决定
D.可以选择依据《律师法》或者《行政许可法》关于期限的规定作出决定
【解析】A。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应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里的《律师法》即为另有规定的“法律”,故而本题应该适用《律师法》。
108.关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
A.甲县规定,乡、镇政府制作的政府信息,统一由县政府负责公开
B.乙市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标准发生变动,在标准变动以后第30日予以公开
C.丙区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D.丁市政府在市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解析】D。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12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所以A项是错误的。
第16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所以D项是正确的。
第18条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B项是错误的。
第19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和”和“或”,一字之差,但意思是截然不同的,所以C项是错误的。
109.卫生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某国有企业共同作出一项行政处罚,该企业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如何处理?( )
A.该企业应当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由国务院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B.该企业可以同时向两个机构申请行政复议,由国务院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C.该企业可以同时向这两个机构申请行政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机构共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D.该企业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机构申请行政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机构共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解析】D。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申请人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可以向其中一个国务院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