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
1.体检。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主管部门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3.公示。考察结束后,所有拟聘用人员将在大丰人才网http://www.dfrcgw.com上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9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一经聘用,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3年,具体各单位服务期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
大丰区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0515-83929210。
招聘工作监督
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派驻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大丰区人社局 0515-83929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