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及聘用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顶山市新华区公众信息网(www.xinhuaqu.gov.cn)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由新华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非在编)。新聘用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聘用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新华区教育系统内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新华区教育系统。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企业相关标准执行,其他社会保险及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所需费用纳入区财政预算。
监督举报电话:0375-3783309 0375-2190189
咨询电话:0375-3783309 0375-4887388 http://m.sdsgwy.com/
附件2:
新华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
报名序号: 填表时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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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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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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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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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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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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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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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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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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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理由 (加分条件)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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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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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填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3:
新华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报名时我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联系电话等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可靠,所选考试岗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
考试时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和考场规则,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老师安排。
录用后服从组织安排,到报考岗位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新华区教育系统内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新华区教育系统。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