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66772215
0531-66772208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图书行政楼组织人事处705室
邮政:250104 http://m.sdsgwy.com/
附件2:
报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
我已经仔细阅读《山东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
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签名:
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