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招聘教师体检标准2013)执行。
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五年内不得调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梅州市梅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753-2589056;
本公告由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梅县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3-2589056;0753-2589650)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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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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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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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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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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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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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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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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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籍地 |
省 市 县(市、区)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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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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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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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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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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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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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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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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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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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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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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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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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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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视视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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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视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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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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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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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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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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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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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从中学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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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成 员及 主要 社会 关系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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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何特 长及 突出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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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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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意 见 |
本人承诺,对以上所填写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考生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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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单 位或 主管 部门审 核意 见 |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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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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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2、此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