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
1.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选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60%;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招聘和公开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及考察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招聘和选聘人员名单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和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③自愿放弃的;
④因其他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
2.对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招(选)聘结果通知。公开选聘确认人员凭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办理人事调配、编制、工资等人事手续。公开招聘确认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招聘确认人员凭《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3.选聘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和选聘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和选聘资格。
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911—2160652
新区管委会 电话:0911-8803386
| 2019年延安市新区江苏中学、新区第二小学公开选聘教师推荐表 | ||||||
| 附件:5 报名序号: 报考日期:2019年 月 日 |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 身份证号 | 户籍地 | |||||
| 政治面貌 | 健康状况 |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
| 学历(学位) | 所学专业 | |||||
| 工作单位 | 报考部门 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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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职(岗)位 | 资格证书 | 手机号码 | ||||
| 基层工作简历以及获得相关 证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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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部门 单位意见 |
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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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推荐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 市级人社部门审核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 承诺书 | 本人承诺:所填写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与本人真实情况完全相符。由于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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