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与聘用
签约人员名单将在相关院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
签约学生按期毕业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后,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办理聘用合同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各面试考核组设一名计分员兼唱分员,一名计时员兼核分员,计分员要及时准确记录应聘学生的相关信息和评委打分情况,计时员要准确控制面试时间并对记分结果进行复核。
3.对于在报名、面试、考核签约过程中有争议的学生,及时上报县教育局、人社局,经研究后确定是否进入下一轮考核。
4.考核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学识、品德、心理,特别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心理有问题的,坚决不能签约。
为方便应聘者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监督举报及招考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4-55080179(新宾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知:024-55080150(新宾县人社局)http://m.sdsgwy.com/
| 附件2 | |||||||||||||||||
| 2019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二寸近期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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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 |||||||||||||||||
| 家庭住址 |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入党时间 | ||||||||||||||||
| 学历 | 学位 | 毕业时间 | |||||||||||||||
| 外语水平 | 计算机水平 | 有无传染病或精神病史 | |||||||||||||||
| 教师资格及证书号码 | |||||||||||||||||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代码 | ||||||||||||||||
| 联系电话 | |||||||||||||||||
| 个人 上学简历(从高中起) |
奖惩情况 | ||||||||||||||||
| 诚信 承诺 |
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真实准确,并符合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若因上述信息、材料、证件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签名: 年 月 日 |
用人单位资格审查意见 | 审查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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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考生下载并打印此表,一式一份,填写完整后按要求报名。 2、以上各栏由报考人员用钢笔或水笔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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