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者依次进入下一程序;若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可同时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者依次进入下一程序;若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可同时进入下一程序)。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新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上岗一个月后,集中验证影像、指纹信息,若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取消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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