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1.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网上预报名的具体情况确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www.fjyc.gov.cn)发布。
2.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
3.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对象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用片段教学、回答评委提问方式进行,片断教学占70分,现场问答占30分(需回答两道问题,各占15分。一题为关于本次片断教学的知识点提问,一题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点的提问)。评委由7人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签约、资格复审、体检、考核、聘用。
5.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道本学科专业知识问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6.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www.fjy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聘用办法
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依次自主选择任教学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永春县教育局、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能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按最新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合格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根据招聘、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www.fjy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按有关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其它事项
1.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在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www.fjyc.gov.cn)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本次招聘工作由永春县教育局、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春县委编办、永春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和招聘学校共同组织。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595-23880266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教育局、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以及永春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监督。
监督电话:0595-22781630 22112393 23898249。
4.本通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永春县教育局、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http://m.sdsgwy.com/
联系电话:0595-23880266
福建省永春县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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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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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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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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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1寸免冠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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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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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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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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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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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入高校前户籍所在地 |
省市县镇(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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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师范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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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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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语种及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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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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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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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院校专业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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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普通 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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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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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院校专业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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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普通 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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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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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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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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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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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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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固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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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学校学习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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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期间 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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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所提供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属实,并学习了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若提供信息不属实,一经查实,本人将自觉接受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后果。特此承诺。 考生签名(手写):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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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意见 |
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意报考。 审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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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名表(个别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页)作为首页与个人简历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详见招聘通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