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面向社会招聘幼儿教师、财务、保健医(共计30人,详见《招考职位表》)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2.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25日之后出生)。
3.报考财务、保健医岗位需具备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25日之后出生)。
4.不限户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
3.试用期内已列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考试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年,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不享受职称工资、乡镇工作补贴、职业年金),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五险”。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招考职位表》
招聘《简章》、《招考职位表》通过鄂温克旗政务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鄂温克旗人才中心(鄂温克旗政务综合办公楼A区5楼5017);报名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资格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指的是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根据用户学历认证需求,经审核后出具的学历证明,并对报告进行电子注册,提供网上查询。)、单位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张一寸彩色蓝底免冠近照。现场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
3.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9年1月26日至29日。
4.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
笔试
笔试工作由2019年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财务、保健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考生在1月30日上午9:00—12: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用汉文答题,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政策加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政策加分:鄂温克族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5分;考生本人为鄂温克旗户籍的笔试成绩加1分(2017年12月31日前落户);在鄂温克旗公办幼儿园有一年以上代课经历且一直在岗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分(2017年12月31日前代课)。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加分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6.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招考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电话0470-8812148、8819317进行咨询。
7.笔试成绩在鄂温克政务网公布。
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在笔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幼儿教师面试包括专业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时间为20分钟,其中专业测试5分钟、试讲15分钟。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专业测试50分、试讲50分。专业测试由应聘者现场作答,主要考察应聘者幼儿教学中的基本素养,唱歌、跳舞、乐器演奏等能力以及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成绩现场公布。试讲环节由考生面向考官组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学基本技能。
2.财务、保健医为专业测试答卷,内容以本专业知识为主。
3.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专业测试50%+试讲50%)×70%;报考财务、保健医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政策加分)+专业测试成绩×7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为准;专业测试成绩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准;如果三个环节成绩都相同者,通过加试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5.考试总成绩在鄂温克政务网公布。
体检与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在鄂温克政务网公布。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地点详见网站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可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聘者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