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及担任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笔试成绩=原始笔试成绩+1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使用异地考官。采用试讲办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教材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如有缺考岗位形不成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如果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较多,考生需在不同的面试组参加面试,为确保面试的公平、公正,考生面试成绩将采取“二次平均法”计算。http://m.sdsgwy.com/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咨询电话:0377-603790980377-60379198
监督电话:0377-6561797717630667110(仅接收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