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试讲
1.试讲由包头市昆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市昆都仑区政府信息网另行通知。
2.试讲分学科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使用现行教材依据学段学科由主考评委随机抽取确定试讲内容,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试讲,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现场公布试讲成绩。报考蒙汉双语岗位的报考人员用蒙语试讲。
3.试讲时各学段学科实际到场参加试讲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试讲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试讲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报考人员的试讲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官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4.应聘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总成绩占应聘总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应聘总成绩60%的比例加权计算应聘总成绩。应聘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果出现应聘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如果试讲成绩依然相同,将组织加试。
5.试讲成绩和应聘总成绩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市昆都仑区政府信息网公示5天。
(六)体检与考核
1.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聘总成绩由高到低以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2.体检由包头市昆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须对考生体检是否合格提出明确的体检结果并报包头市昆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核工作由包头市昆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聘用公示范围人选。
4.报考人员应在考核工作开始的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与聘用
1.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市昆都仑区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局按照教师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拟聘用人员经包头市昆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包头市昆都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管理及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管理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人员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教师聘用后,由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局组织岗前培训。
其它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但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出现以上问题的考生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市昆都仑区政府信息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四)本简章由包头市昆都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2-599020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2-5225115(区教育局)
2.招聘监督举报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472-2836425
0472-5225117
3.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2- 15047219347
4.交费技术咨询电话:0472-4001500800m.sdsgwy.com
附件3:
包头市昆区2018年招聘教师减免报考费申请表
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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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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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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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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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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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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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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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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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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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员意见 |
该考生为 ,
收费方式为 (全免﹨减半)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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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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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昆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