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果
本次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559-4517693(祁门县纪委)、0559-4512266(祁门县教育局人事科)。
面试考官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共同参与,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面试考官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库及其他优秀小学教师中随机抽取。
考生须知
1.考生需按照公告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并遵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参加面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作自动放弃。
2.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着奇装异服和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不得在候考室及其他与面试有关场合大声喧哗影响其他考生,不得干扰考场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工作,不得做其他与面试无关的动作。
3.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迅速离开考场,不得与其他未参加面试考生接触,否则双方均按违纪处理。
温馨提示:
考生必须携带中考成绩单、报考提前批次录取志愿确认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县户籍簿或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18年祁门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面试大纲
一、测试性质
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面试是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录取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高(中)考成绩达规定分数线且自愿填报省内招生院校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
二、测试目标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将来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素养和职业认同感,主要包括:
1.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2.具有正常的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
(一)语言表达、仪表仪态
1.吐字清楚、声音清晰。
2.表达正确、比较流畅。
3.举止大方、衣着得体。
(二)思维品质
1.思维比较严密,条理比较清晰,有一定的应变能力。
2.认真倾听,并能作出相应的回应。
3.乐观开朗,心态积极,有一定的情绪调控能力。
(三)职业认知
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有正确的从教愿望,对教师职业有正确的认知,对教师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职责有一定的了解。
四、测试方法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境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自我介绍、文章朗读、考官提问等环节进行。
五、测试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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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测试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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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语言表达 仪表仪态 |
40 |
吐字清楚、声音清晰;表达正确、比较流畅;举止大方、衣着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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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思维品质 |
30 |
思维比较严密,条理比较清晰,有一定的应变能力;认真倾听,并能作出相应的回应;乐观开朗,心态积极,有一定的情绪调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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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职业认知 |
30 |
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有正确的从教愿望,对教师职业有正确的认知,对教师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职责有一定的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