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体检在开州区人力社保局指导下,由开州区教委、开州区卫计委分别统一组织实施,开州区纪检部门现场监督。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时间和体检集中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在重庆市明确的全市公务员录用综合性定点体检医院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的缺额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前,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各岗位的招聘单位和招聘数量。按照“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开州区教委、开州区卫计委分别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原则上实行实地考察。
考察时,按照考生的户籍管理原则,须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卫计委等部门关于考生有无违纪违法等情况的书面审查意见;同时考察组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考察组考察时须全面查阅被考察人档案,重点审查高校学籍档案和考生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内容,着重核实档案记载内容的真实性。
考察结束后,开州区人力社保局根据考察组提供的考察资料、报考资格条件复查资料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定向培养类型、考核成绩等。
(八)选岗及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根据岗位的招聘名额,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开州区教委、开州区卫计委组织考生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即“选岗”)。若考生考核总成绩并列,则按考生在校学业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经选岗确定聘用单位后,考生不得更改或相互调换单位。具体招聘单位名单于8月中下旬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市上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按照定向培养协议和有关政策规定,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满6年(含试用期)。按照渝人社办〔2017〕174号文件规定,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被聘用的定向培养计划人员不得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未达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由考生承担退还相应免费教育费用、缴纳违约金等相关违约责任,且5年内不得再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官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声称官方辅导书的都属非法行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班。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kxhrss.gov.cn)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3.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工具全天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开州区教委、开州区卫计委、开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监督电话:023-52221716(开州区纪委驻区教委纪检组)
023-85920123(开州区纪委驻区卫计委纪检组)
023-52299189(开州区纪委驻区人力社保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23-52218021(开州区教委,报考教师岗位咨询电话)
023-85920105(开州区卫计委,报考医疗卫生岗位咨询电话)
023-52218882(开州区人力社保局)
开州区2018年面向定向培养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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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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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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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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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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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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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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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培养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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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培养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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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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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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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培养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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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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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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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业(职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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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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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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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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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诚信 承诺 |
考生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有效,自觉遵守招考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若提供的信息、证明材料、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所造成的后果,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同时承诺聘用后至少在聘用单位服务满6年,否则愿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考生本人承诺签名(并手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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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
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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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考生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要清晰工整。准考证号不填写。
开州区2018年面向定向培养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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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身份证号: 定向类型: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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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坐错考室、座位,责任自负,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考桌右上角的考号旁。入考室时,只许带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等,携带的手机、电子记事本等应关闭,连同提包和书籍、资料放在指定位置上。 二、考生在得到试卷后,首先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准确完整地填写在试卷规定栏内,不得在试卷的其他地方作任何记号。使用答题卡的考试,考生在答题卡上用钢笔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填写的准考证号与铅笔填涂的准考证号必须一致。填涂他人姓名、准考证号,均视为作弊,成绩无效。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三、考生因故迟到,不得要求延长考试时间。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60分钟后,经允许交卷离场。提前交卷考生必须将试卷(题本)和答题卡直接递交给监考人员,查验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室,草稿纸不得带出考室,交卷后不得在考室周围喧哗和逗留。 四、答题用蓝、黑墨水笔、圆珠笔书写,不得在同一试卷上用两种颜色答题,字迹要清楚、整齐,不得在草稿纸上答题(草稿纸不装入试卷内)。 五、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是不涉及试题内容,可举手询问。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传递、抄袭、不准夹带、窥视、不准换卷、不准交头接耳。 七、考试终止时间到,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题本)、答题卡依次递交给监考人员,经查验无误后,方可退出考室,草稿纸不得带出考室。 八、遵守考试的其他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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